7月1日起施行!弘扬红岩精神首次写入地方性法规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7-01 17:10:17 编辑:李柯佑

弘扬红岩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日前,《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1日起施行。这项新规如何体现重庆特色?又将为重庆带来什么影响?中国网新重庆带你一探究竟。

精准立法

助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

红岩精神是以周恩来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风雨如磐的斗争岁月中形成的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之一,是共产主义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结晶及其在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的特殊表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与作风在特定历史环境中的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重庆目前唯一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精神。

此次将弘扬红岩精神写入法规,是红岩精神薪火相传的法制保障,必将激励一代又一代巴渝儿女秉承红岩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重庆智慧和力量。

《规定》提出,保护传承红色资源联线、建设综合性红色资源设施、创建各类教育基地,并对展陈建设及红色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统筹指导和专家审核把关等,是重庆在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旨在加强软硬件建设,奠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前提条件,确保展陈解说准确、完整、规范、权威。

“一一·二七”烈士殉难日是重庆独有的纪念日。《规定》将其与清明节、七一、烈士纪念日、国庆节一并纳入应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纪念日,是凸显重庆特色的表现。

《规定》基于重庆和四川、贵州的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明确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协作,共同推进川渝黔红色文化走廊建设,及打造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知名品牌和红色旅游跨省精品路线等。

多措并举

促进红岩精神落地生根

“作为红岩人,感到非常激动,倍受鼓舞、倍感振奋。”重庆红岩联线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启海表示,该新规是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幸事和喜事,将给予抓好红色资源各项工作极大信心和无穷力量。下一步,中心将多措并举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全市的红色资源,将红岩精神落实在重庆这块英雄土地上。

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中心将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在保护建设好红岩文化公园的同时,加强红色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统筹全市研究力量强化红色资源和红岩精神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红色资源史料的抢救、征集和研究,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思想内涵。并通过与西南大学合作申报国家级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成立红岩研究院和重庆市革命文物保护中心等举措,将全市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推向新高度。

为发挥好宣传引领作用,中心将继续提档升级全市红色资源的复原及辅助陈列,对红岩魂陈列馆基本陈列进行改陈,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等丰富展陈形式和内容,打造全国精品展陈。围绕全市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节点,研究确定一批重要标识地,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彰显时代特色。设计好符合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教育活动,建设好全市红色资源阵地与平台,依托红色资源创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

在全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长效机制方面,中心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红岩干部学院教学课程体系,全市各类学校将红色资源融入教育教学内容。同时,借与其它省区市协同推进川渝黔红色文化走廊建设之机,扩大全市红色资源影响力。(李柯佑 郭笛 重庆红岩联线管理中心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