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高场镇纪委工作人员,您反映的原村长胡某某的有关问题我们已经受理,请耐心等待反馈,谢谢您的配合”。这是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纪委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的一个画面。
高场镇纪委工作人员与群众交谈 陈心佩 摄
今年以来,高场镇纪委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流程,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受理反馈、办结答复制度。
一是及时受理告知。对收到属于镇纪委受理的检举控告,及时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向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并如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表》,告知检举控告人享有的权利义务等信息,做到受理告知不遗漏,避免检举控告人不了解受理情况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二是严格办理时限。严格《工作规定》各项流程及规定办理。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经送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区纪委监委转送的检举控告,做好登记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3个月内办结,确需延长期限的,按程序办理;收到属于镇纪委受理的检举控告,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3个月内办结。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是提升工作水平。在受理告知过程中,做到文明有礼、注意疏导检举控告人的情绪,耐心引导检举控告人陈述检举控告信息,规范告知内容,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告知检举控告人办结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陈心佩/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