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法院”拒执打击周”成果展 剑指拒执出成效

发布时间:2021-12-23 17:05:29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珍珍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12月13日至19日,四川省德阳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利剑出鞘”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处置查控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规避执行行为。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拘留被执行人36人,罚款16人、789.9万元,公开判决拒执犯罪案件6件6人,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庭审期间,共邀请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组织82名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普通群众等旁听庭审,12家新闻媒体参与跟踪报道,1万余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新浪微博等平台同步观看庭审直播,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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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通知书义务,罚款!

中江县法院在执行成都某矿业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实业发展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裁定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在确定财产参考价后进行拍卖。中江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及相关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提交股权评估所需的资料,但其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未履行协助义务。因被执行人及协助执行公司拒不履行义务,中江县法院遂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对被执行人及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罚款。其中对七家公司各罚款100万元,共计700万元,对七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各罚款10万元,共计70万元。

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义务,拘留!

什邡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连续拘留五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陈某驾驶车辆导致多人受伤,而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被执行人郑某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行人周某死亡,郑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周某自2018年至今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与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期满后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宋某与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孙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什邡市法院依法对五名被执行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目前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五人中已有三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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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判刑!


被告人白某某曾与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旌阳区法院判决白某某赔偿李某某共计75.5万元,但白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为逃避履行义务,将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授意他人领取并转移他用,直至案发都未将该款项中属于自己的4.62万元用于履行执行义务。旌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在明知负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情况下,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应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当庭宣判白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专项行动期间,一名另案被执行人参加庭审旁听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向申请人兑付执行款8万元。申请人立即向旌阳区法院送来“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致谢旌阳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四川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写下旁听体会,表示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以后会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陪审员蒋佳利表示:“今天的庭审充分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底线。本次公开庭审,是促进广大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的有力举措,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应当及时履行,不应企图逃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四川省德阳市两级法院将采取开通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征集拒执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方位形成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题,为建设平安德阳、法治德阳做出积极的努力。(德阳中院执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