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广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制定及实施情况。该条例是保护“母亲河”的首部地方法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溪河是长江支流渠江的支流,发源于蓬安县凤石乡,流经岳池县、广安区汇入渠江,全长79.15公里,流域面积496平方公里。西溪河是广安的母亲河,下游曲环流经广安主城区,是广安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提速,市中心城区扩容加快,西溪河邻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相关设施不断侵蚀西溪河沿岸两侧绿化带,破坏岸线周边空间,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
为进一步做好西溪河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立法项目组到岳池县、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等西溪河流经区域实地调研,从源头到入江口,用双脚丈量西溪河。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学成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中,立法项目组累计组织大规模立法调研6次,讨论30多次,听证、专家咨询论证4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次审议,法规草案修改了22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市级多个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条例”的起草、修改完善。
“条例”共分为总则、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3条,将西溪河岸线分为城镇段岸线(含城区岸线、场镇岸线)、全民水库段岸线和其他河段岸线(含乡村岸线),分别明确保护范围为“不少于八十米”“不少于二百米”“不少于五十米”,其间禁止住宅、商业建设开发及修建违反保护规划的建(构)筑物。
“条例”既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西溪河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属地保护责任,既明确了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城管执法等主管部门各自职责,又注重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沿岸村(居)民委员会在岸线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健全西溪河岸线保护体制。
“条例”还明确了西溪河岸线保护以规划为指引,完善保护措施,通过制定生态保护、岸线绿化、污染防治、防洪排涝、市政设施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等措施,建立健全西溪河岸线保护措施体系。(易友波、周志华/文 图片由广安市委宣传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