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首推“无还本续贷” 中金同盛小贷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1-20 16:56:53 编辑:郭珍

11月20日,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获悉,为稳定小微企业融资预期,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同盛小贷)在全国业内首推“无还本续贷”业务,突破“先还后贷”传统模式,消除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合法性的行业疑虑,受到广大小微企业热捧。目前,中金同盛小贷“无还本续贷”累计放款1.5亿元,服务商户256家,实打实缓解小微企业续贷难、续贷贵痛点。

勇于“第一个吃螃蟹”

提及近日成功办理的“无还本续贷”,北京昌平人张先生心怀感激:“多亏了中金同盛小贷这项业务,解决了我们200万元流动贷款到期后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早在2008年,张先生就从事建筑行业。他主要瞄准商品房装修、新农村改造、道路施工等工程,经过多年打拼,他每年承接工程量在2000万元左右。张先生为人实在,工程业务接二连三,家庭也是十分幸福美满。

受建筑行业整体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影响,张先生工程量有所下滑,资金回笼不及时。“眼看着2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农民工工资还得按时发。能借的都去借了,不能借的也开口了。”张先生说,本月初中金同盛小贷客户经理回访时了解到他面临的困境,主动向他介绍“无还本续贷”业务。张先生听后惊喜不已,在公司客服的指导下,很快完成申请,2天后,200万元的“无还本续贷”就下来了。

中金同盛小贷总经理翟宁介绍说,面对部分客户因暂时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期还本续贷,中金同盛小贷通过“商e融”,推出“无还本续贷”产品,只需客户线上提交申请。依据客户历史数据以及行为评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获得审批后,我们将直接与客户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双方按照新合同执行即可。新合同在借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均可依据客户实际需求重新定制,对受符合条件的客户给予优惠利率,从申请到放款最快2天时间,切实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全力做到精准扶持。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金同盛小贷通过“无还本续贷”方式,实打实地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彰显了地方金融组织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从统计资料获悉,“无还本续贷”产品不仅帮助在北京的张先生渡过了难关,江苏开广告公司的丁老板,湖北做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的陈大哥,江西做文化艺术培训的柳老师,重庆开汽车租赁公司的李老板……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小微企业,以自身的优质经营能力和信用背景,均成功获得了中金同盛小贷“无还本续贷”帮助,渡过了难关,走向了新生。

“首单业务”获司法认可

据了解,2020年3月,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当时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法律关系及合法性尚存疑虑。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及时向司法部门咨询,得到司法认可,为中金同盛小贷斩获全国业内“无还本续贷”首单业务提供了司法保障,坚定了展业信心。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指数研究中心主任张祥研究员表示,中金同盛小贷首推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具有普惠性,服务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旨在缓解小微企业续贷难、续贷贵的痛点;具有突破性,从业务、监管、司法等方面均打破了长期遵循的“先还后贷”传统模式,同时有效缓释疫情突袭后导致小贷公司坏账徒增风险;具有法定性,司法部门给予的司法认可,奠定了该项首单业务的合法性。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伟指出,“无还本续贷”性质上属于“借新还旧”的行为,如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如同时具备有合法的旧债、新债成立、新债与旧债的要素不同以及双方达成因新债的发生使旧债消灭的合意等要件,一般可认定构成债务更新,小额贷款公司“未实际划拨新贷资金”不影响新贷合同效力和责任认定。(中国网新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