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2〕27号)正式公布。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一二档分别2670元/年·人、5874元/年·人
通知指出,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一档缴费标准为2670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5874元/年·人。
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待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后,按照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
通知提出,2023年,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
其中,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122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1元、医保基金划拨61元。
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在按年缴纳职工医保费(或职工大额医保费)时同步一次性缴纳;其余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该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202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78号)于2023年1月1日废止。(连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