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安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社区),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服务平台拓展
推动城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化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建成“1+N”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各项业务。依托全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2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档升级悦来、花桥、兴平、恒升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初审、人民调解等各项职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建立了27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派29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区274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区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21个,村(社区)调委会274个,调解工作室14个,培养和发展人民调解员2400余名,专职调解员27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强化服务模式创新
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全覆盖,依托“12348”四川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法润賨州”APP广安区频道,及时传播法治要闻和法治动态。在乡镇司法所联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司法所负责人为群主,邀请法律顾问、公证员、乡镇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三职干部入群,及时解答涉及婚姻、继承、侵权等问题,真正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发放便民服务卡、举办法治讲座、入户拉家常、村民坝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民间借贷等法律法规,让法律法规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2021年,深入基层农村开展法治宣传35次,接受现场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张贴法治海报100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各类法治宣传用品700余件,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教育、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申诉、信访案件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打造“一站式”“最多跑一次”多级实体服务平台,做到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确保需要援助的群众“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专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老弱病孤残等重点对象,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法律服务品质。2021年,受理援助案件262件,提供法律援助4160人次。通过法律援助,为受援群众挽回或避免损失55万余元。
强化矛盾纠纷调处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明晰三级调解组织的职能职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区调委会每月专项排查,乡(镇)调委会每半月定期排查,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例行排查的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压紧压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探索建立基层“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三大联动调处机制,通过在基层调解室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依法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在公安派出所建立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群众疑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对经多次调解仍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2021年,全区农村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1000余次,预防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3185件,成功调解3124件,成功率达98.1%;通过三大联动调处机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54件,疑难纠纷280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强化法律服务管理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金城公证处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违纪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研究制定了堵塞漏洞的具体措施。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等公益法律服务,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律师参政议政,推荐1名律师当选为区人大代表,提名推荐1名律师为区政协委员候选人。搭建司法公证一站式服务平台,建成占地约7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推行公证“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互联网+公证”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提升公证质量。(廖小兵、肖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