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宜宾长宁县举办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向获得见义勇为的两位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此次受表彰的两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陈主林和陈良红,分别于7月9日在古河镇七洞沟景区、7月13日在竹海镇塔沙村金潭湾,成功救起两名落水群众。
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陈主林和陈良红没有退缩、没有畏惧,在危机关头挺身而出,救出来的是两条生命,彰显的是满满的社会正能量。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体现了他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可贵精神,也为新一代年轻人树立了好榜样。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倡导社会正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社会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为见义勇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宣传和表彰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更多地关心关爱英雄,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见义勇为的行为代表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导向,通过表彰奖励的方式,号召全体人民学习先进典型,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用正义和善举,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当前,我们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一批事迹突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罗敏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