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五落实”举措,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全面防治秸秆焚烧烟尘对大气的污染。 组织落实,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派出所、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全天候秸秆禁烧巡查、执法、指导、监督工作。针对秸秆焚烧高峰时段,每天开展不少于2次的“晚夜间专项巡查整治”活动,增加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发现一起处置通报一起,以典型案件的查处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监管落实,实现人防技防。按照《秸秆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了镇包村、村包社、社包户和10户联防网格管理责任制,对责任区秸秆禁烧进行宣传巡查,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同时,明确各村(社区)书记是秸秆禁烧巡查责任人,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处置,弥补巡查力量不足,实现“早宣传、早发现、早扑灭”。 督查落实,强化属地管理。制定《永兴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秸秆与综合利用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协调镇、村、社三级密切配合,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年火点统计数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补经费进行考核扣减,督促村(社区)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村干部配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宣传落实,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联合中心校,向广大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签字回执,倡议各位家长以身作则落实秸秆禁烧,呼吁全镇中小学生争做环保小卫士。同时,通过流动宣传车、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树立典型案件,加大案件通报处置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知晓的浓厚秸秆禁烧氛围。
利用落实,秸秆变废为宝。山勾勾农业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现已投资163万元,购买机器设备,2021年山勾勾农业按150-80元/吨价格从农户田土中收储秸秆1183吨,年生产有机肥1.5万吨。现已完成项目区级验收工作。
截至目前,本年度共开展秸秆禁烧巡查9367人次,发现露天焚烧火点26次,制止秸秆露天焚烧176次,批评教育183人次,立案查处2起,罚款2000元。(余忠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