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发布消息称,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大足区采取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等举措,全力减轻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按照《大足区进一步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要求,大足区民政局精准落实救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暂停动态复核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
与此同时,大足区民政局还简化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或正在办理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以信息核对为主,暂停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审核确认。在低保、特困审核确认过程中,如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立即实施临时救助。
此外,对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据悉,11月以来,大足区民政局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2187.5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22万人;为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群体发放临时救助金3.36万元。(毛双 侯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