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城市的聚集效应,农村因缺乏劳动力,而渐渐出现土地抛荒的现象。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因地制宜在犁头村开展撂荒地整治试点,将无人耕种的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代耕代种,同时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较低土地流转成本引入种植大户或农产品品牌,集体经济壮大后又将资金反哺于下一批撂荒地整治,实现良性循环,让撂荒地重新焕发生机。
法治护航让荒地有人种
合川区大石街道犁头村地处偏远,村中劳动力短缺,是名副其实的“空心村”“撂荒村”。为解决村中大片撂荒地整治问题,村委会在街道的支持下,决定由村集体收回撂荒地复垦复耕。
笔者在整治现场看到,野草丛生的撂荒地正在被开垦出来。“这里不要挖太深,把石头铲到边上……我们准备将整治后的土地种植玉米、蔬菜。”犁头村党支部书记陈波告诉笔者,根据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撂荒两年以上,村集体有权收回。在充分考虑法理上的正当性和后期群众工作的难易度的同时,犁头村通过实地调研、电话确认、邻里佐证等方法,最终选取了土地承包人长期在外务工、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连片撂荒地72亩进行整治试点。
“通过电话确认,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外出务工村民的想法是趁着年轻在外面多赚几年钱,等老了干不动了就回家种地养老,谁也不愿把土地交给集体。”合川区大石街道行政副主任雷建宏介绍说,为了兼顾稳定大局和改革推进,犁头村村委会决定采取“折衷”的办法:首先告知村民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撂荒地处理办法,愿意返乡复耕的村民只需一次性支付150元/亩复垦费,今后仍可享受直补和种地收益。不愿意返乡复耕的村民将名下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代耕代种,复垦复耕后收益归集体所有,并需将头两年直补交由村集体用于支付复垦复耕费用,两年后仍可享受直补。
在政策引导下,土地还是属于村民个人,村集体也能在承受限度内通过有偿复垦制度激励村民返乡复耕,无法劝回的村民也没有理由再抗拒将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无论谁来耕种,“有人种”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村委会的不懈努力下,村民协商工作顺利推进,改革办法得到了多数村民的支持。
提前谋划实现良性循环
改革绝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改革终究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谋求撂荒地整治后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改革应有之义。
合川区大石街道犁头村村委会算过一笔“经济账”:复垦期间,打药、浇田、翻耕等复垦成本以及打窝、播种、施肥、除草、收割等耕种成本共计约1200元/亩。如果复耕第一年种植玉米,按玉米0.9元/斤的市场价,第一年收入约585元/亩,加上村民支付的150元/亩的复垦费,第一年复垦复耕必定出现亏损。其后每年收入约720元/亩,耕种成本约600元/亩,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为此,合川区大石街道犁头村村委会研究决定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七化”改造,让大型农机可以进场作业,旋耕成本能减少30元/亩,收割成本能减少60元/亩,同时还可以申请250元/亩的种粮大户补贴,往后无论是流转土地还是仍由村集体耕种在管理上都更为可行,后期更可引入综合立体种养项目打造有机生态品牌实现品牌增收。
合川区大石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东介绍,为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整治前,街道成立了由党工委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各家土地范围划定公示。整治后,可通过入股分红、成立合作社等方式降低村民土地收益预期,为种植大户营造更宽松的生存经营空间,在不损害集体、村民、企业任何一方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合作共赢持续发展。(魏鑫/文 图片由合川区融媒体中心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