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将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6-08 16:31:04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陈洁

日前,黔江区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笔者了解到,全区将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加快构建家庭履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

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在区级,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保障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在乡镇,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在村级,完善互助养老点(村养老服务站)功能,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力争到2022年,全区建成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17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4个,完善互助养老点(村养老服务站)功能132个,基本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区、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阵地。

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确保农村互助养老“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助养、助餐、助乐”等互助服务项目。到2022年,在建成的132个村互助养老点(村养老服务站)拓展完善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对农村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流动助浴送医等服务,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管理运营机制。成立区社会福利事务中心,监督指导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乡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建立完善运营补贴制度,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到2022年,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养老机构运营,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60%。推行“中心带点”连锁化运营模式,增强管理运营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到2022年,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不低于90%,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65%。(费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