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日前,重庆市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服务咨询台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据了解,企事业、群众办理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因某些原因造成“办不成事”问题的,都可以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比如,解决“业务不熟、态度不好”不给办,“职能交叉”难于办,“权责不清”推脱不办等问题。但是,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投诉、已立案等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讲清不予受理原因。
“企事业、群众在‘办不成事’窗口反映问题后,会有专人受理、推动转办督办、汇总分析、协调解决,让这些事从‘办不成’变‘办得成’。”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副主任贺本秀介绍说。
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企事业和群众可通过现场反馈、电话投诉等多种方式向工作人员提出困难问题,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不能现场解答的普通事项,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向责任单位派发“工单”,被反映的责任单位收到“工单”后需在3天之内给予反馈;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时回复,要经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同意,明确办理时限并告知反映人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延时办理最长不超过该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
“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能够保障企事业、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打造心满意‘足’的政务服务品牌。”贺本秀说。(熊敏秀、朱智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