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伤人 除了担责我们还应知道什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0-19 16:12:32 编辑:李梦婷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大型犬撕咬两岁半孩童,话题持续引发热议。目前女童仍处于昏迷状态,尚未脱离危险,女童家属在短时间内已筹得救助款项200万元。有训犬师称,此次罗威纳犬咬伤幼童或是应激反应。

10月6日,江苏盐城滨海县,女子拿伞蹲在路边摸一只正趴在地上休息的松狮犬,突遭撕咬,满脸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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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伤人”事件频发,持续高热的背后是近几年人狗矛盾的日益凸显。随着“毛孩子”不断增多,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不佩戴嘴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不胜枚举,这都为犬只伤人等埋下了安全隐患。

此前,重庆发布《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包含藏獒、罗威纳犬、中亚牧羊犬等在内的32种犬,在重庆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要禁养。

罗威纳伤童事件发生后,全国多地发布倡议呼吁市民文明养犬:

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发布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倡议市民携爱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合肥市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况,相关犬只将一律捕捉,并视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西安多个小区提醒居民文明养犬,大型犬(禁养名录内)绝不能在三环内饲养,下一步派出所将联合限养犬办逐户进行清理……

搜索发现,“犬只伤人该不该入刑”仍是讨论的热点话题。

从当前社会环境看,不少律师表明,尽管有犬只伤人事件的规范条例,但对于具体事例界定并不明确,导致难以追究饲养管理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虽相对完备,但难点却在于严格执法和有效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提出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2022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张杰曾提出建议,提交《关于饲养宠物危害人身安全入刑的建议》,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尽快开展“饲养宠物危害人身安全”纳入《刑法》的规划及修改。

破解人狗矛盾关键在于人与人之间建立理解、关怀、自律的社会化关系。

对于“毛孩子”的饲养人而言,“我家狗很乖从来不咬人”不该成为抛开牵绳、放下嘴套的理由。“养狗人比怕狗人更讨厌不文明养犬。”饲养人陈女士表示,遛狗是否要牵绳答案是肯定的,“自己的狗啥样自己清楚,它们本就容易‘放飞自我’,牵上狗绳大家都放心。”

同时,她也提出,任何人都不要随便逗摸陌生狗,“狗本身警戒心强、领地意识重,贸然逗摸很容易导致狗产生攻击行为,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近段时间,重庆多个物业公司也在开展与“文明养犬构建和谐社区”相关的宣传活动,通过群发消息、加强巡逻、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等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养犬登记,及时劝导身边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对正确管理犬只提供指导和建议。

饲主文明养犬,其他人文明观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形成文明养犬的合力。这才是我们在“犬只伤人”事件之外应该知道的。(新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