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商务部副部长李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铁集团相关司局,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中新项目管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商务部通报陆海新通道总体建设情况,有关单位就陆海新通道建设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考虑进行交流。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工作机制规则》和《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工作要点(2023—2024)》。
会议指出,建设陆海新通道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作出的战略部署,是中国、新加坡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2021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中新共建陆海新通道合作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有关国家部委与地方协调配合,统筹推进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和地方成立了中方工作机制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进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的重大意义,抓住畅通、协同这两个核心要义,全面推进落实中新共建陆海新通道合作规划,主动积极谋划,科学组织实施,持续挖掘通道沿线经贸合作潜力,着力推动交通、物流、金融、产业融合发展,高标准推进通道建设工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