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重庆市黔江区常住老年人口约9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8.47%,预计到2025年全区常住老年人口约11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21%左右,人口老龄化对全区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黔江区将更加注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努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能力
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家政维修、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
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带薪护理假、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措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鼓励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强化社区养老设施规范运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职责任务、人员配备、服务规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和奖补制度,推动设施可持续、高质量运营。大力推进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设施适老化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
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强化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活动、精神慰藉、短期托养等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探索开展“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集中就餐”助餐服务,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助浴服务,鼓励开展老年教育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专门提供养老服务,打造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升级版。
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重点为特困人员、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强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对社会失能老年人入住予以优惠支持。
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发展思路,根据市场需求,面对不同的老年群体和家庭,探索多样化的经营模式,推动养老机构服务结构调整。重点引导发展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鼓励兴办面向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档升级
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确保农村互助养老“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助养、助餐、助乐”等互助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作用,对农村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流动助浴送医、定期送生活日用品等服务,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探索“集中照护”服务、“集中助餐”服务等互助模式,因村制宜分类发展特色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开展睦邻互助服务、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结对关爱服务等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巡回流动助浴、助医、家政、康复护理等服务。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农村地区生态优势举办养老机构,连锁化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农村人力和自然资源优势,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布局发展老年用品、绿色健康食品产业,开展乡村生活体验、健康养生等特色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等融合发展。(王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