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单位用户入户检查力度,重点对单位食堂、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等特殊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地下密闭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各区县要组织经信、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单位用户安全用气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部门加强对公交客运、班线客运、旅游客运等重点车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应急部门深化涉及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化工生产装置、厂房、罐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深入排查粉尘爆炸、燃爆毒危化品使用等领域重大隐患;消防部门深化高层建筑、“生命通道”、厂房库房等专项治理。
各区县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组织本行业本领域专家深入区县企业单位进行抽查。 (重庆日报记者 崔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