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调解现场·29万工程款当庭兑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6-25 16:10:55 编辑:李柯佑

“没想到案子能够一次调解成功,感谢张法官,案款收到后,公司终于能够及时回笼资金了!”

“打官司本就劳心劳神,账户被保全后,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案子这么快就结了,公司账户终于能正常运转了,感谢法院、感谢张法官!”

这一当事人皆大欢喜的暖心场景发生在璧山法院十一法庭的调解现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握手言和,纷纷向案件承办法官张永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是璧山法院日前成功调解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告当庭支付29万工程款,原告随即撤回起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双方是一起工程施工项目的合作伙伴,被告将案涉项目发包给原告,原告依约完成全部施工义务后,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38万余元,但被告认为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且对剩余应支付工程款金额也不认可,因此拒绝支付,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璧山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张永在研判案情和现场勘察后,为帮助当事人用最小的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纠纷,张永决定第一时间开展调解,让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讲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积极释法明理。张永又寓情于理,劝导双方不要因一时纠纷伤了多年的合作情谊,被告财产被保全、原告资金迟迟不能回笼,双方经营压力都很大,况且如果再鉴定涉案工程质量更是费时费力,希望双方能“和气生财”,互相理解。

最终在张永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立情绪烟消云散,意见也逐渐趋于一致,决定各让一步,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29万工程款给原告,原告随即出具收条、撤回起诉、解除保全,双方也一致同意不再制作调解文书。至此,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建设工程类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诉争标的额较大,案件审理周期往往较长,也因此给当事人造成较大诉累,一直以来,璧山法院高度重视涉民营企业纠纷,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尽最大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杨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