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涉及30个乡镇

发布时间:2022-03-07 16:20:18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李柯佑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重庆全市30个乡镇。

《通知》中提到,从今年开始,以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川渝毗邻地区乡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为主要对象,以“一深化三提升”(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努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川渝毗邻地区的窗口、城镇环境提升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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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饮鹿湖。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供图

根据目标,到2025年,重庆全市建成30个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效的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其中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17个,包括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黔江区太极乡、开州区满月镇、梁平区铁门乡、武隆区沧沟乡、城口县咸宜镇、丰都县栗子乡、垫江县大石乡、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奉节县鹤峰乡、巫山县竹贤乡、巫溪县通城镇、石柱县桥头镇、秀山县涌洞乡、酉阳县花田乡、彭水县善感乡;其他乡镇13个,包括涪陵区武陵山乡、长寿区长寿湖镇、江津区中山镇、合川区肖家镇、永川区五间镇、南川区头渡镇、綦江区永新镇、大足区雍溪镇、璧山区河边镇、铜梁区大庙镇、潼南区宝龙镇、荣昌区万灵镇、万盛经开区丛林镇。

据了解,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非均衡化补助,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每年平均补助1000万元,其他乡镇每年平均补助800万元,具体补助方式和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另行研究制定。(彭会/文 图片由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