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心城区干路网高峰时段平均车速同比提升6.8%

发布时间:2022-02-18 11:10:45 来源: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李柯佑

2月17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布大数据称,我市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中心城区高峰时段“15+1”桥隧错峰通行方案近一年来,经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市城市研究中心、市交通大学、交通规划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共同分析评估,实现了“一下降、两提升、三改善”的成效。

平均车速均有提高

“一下降”是指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在网车总量达44.1万辆,较错峰前下降6.1%。

“两提升”一是中心城区干路网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为26.4公里/小时,较错峰前同比提升6.8%,其中九龙坡、渝中、南岸、江北、沙坪坝高峰车速提升幅度达7.5%至20%。

二是错峰桥隧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为34.4公里/小时,较错峰前同比提升20.2%,其中高家花园大桥及复线桥、朝天门大桥、曾家岩大桥等高峰时段车速平均提升超过9公里/小时。

“三改善”一是出行高峰得到改善。从全天时段看,由于部分车辆停驶和错峰行驶,工作日高峰时段车辆使用强度降低,高峰时段外的9时至11时和 19时30分至21时的时段,车辆使用量占比分别增加了4.5和6.6个百分点,“削峰”成效明显。

二是出行效率得到改善。错峰通行实施后,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小汽车平均一次出行时耗较错峰前缩短7.5%,特别是内环以内平均耗时缩短10.2%。部分重要通道的运行效率有明显提高,平均缩短了2至7分钟,如新牌坊立交、观音桥、牛角沱立交和四公里立交等,平均通行时间缩短了5至7分钟。中心城区地面公交平均一次出行时耗较错峰前减少约4分钟。

三是出行方式得到改善。目前,公共交通日均运送乘客761.2万人次,较错峰前同比上升4.6%。其中,地面公交日均运送425.2万人次,较错峰前同比上升6.8%,轨道日均运送336万人次,较错峰前同比上升1.5%;地面公交日均速度由17.3公里/小时提升至18.2公里/小时,提升5.2%。

社会效应持续显现

此外,民警介绍,错峰通行在改善城市交通运行、市民出行环境的同时,在社会、经济、环保等方面也凸显出明显的复合效益。

根据30余家主流媒体舆情显示,90%以上的市民支持错峰通行,加之今年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了继续巩固和扩大错峰通行措施的建议和提案,表明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当前交通拥堵有强烈愿望。

同时,错峰通行后汽车消费结构得到优化、城市交通拥堵明显改善,市民高峰期间出行效率明显提升,通行时间大幅减少。通过专业机构分析,由于市民在途时间的缩短,从而获得额外的工作或空闲时间创造的时间价值(即时间节约效益)显著。

此外,错峰通行还减少了车辆尾气污染排放。据统计,道路交通历来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我市PM2.5污染源中,交通污染约占29%。

另据科学统计,1辆怠速(拥堵或缓行)状态的汽车排放污染,相当于108辆正常行驶状态的汽车。通过计算每日小汽车油耗、碳排放量等,目前,工作日小汽车平均能耗节约量为6.02吨标准煤,日均节约碳排放量12.22吨。

将针对性调整优化政策

但是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达545.4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194.1万辆,同比增加13.3万辆,涨幅达7.4%,群众的驾车出行需求仍然在逐步增大。同时,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外移扩大,高新区等区域交通流量不断增大,也导致交通拥堵压力加剧,错峰通行带来的“红利”正在逐步削弱。

为继续缓解城市通行压力,做好缓堵保畅民生实事,我市交巡警部门一方面将按照市民的相关需求和呼声,通过继续实施错峰通行措施予以保持和巩固缓堵效果;另一方面,为避免错峰通行政策带来的交通缓堵“红利”被稀释,将会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等不断加强政策研究,针对性做好动态调整和优化,保障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运行平稳有序。(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