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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贺恒扬: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超2千件
作者:金刚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15 08:53:29责编:

中国网5月22日讯 全国两会期间,正义网推出“2020全国两会访谈”,邀请代表委员,围绕司法改革、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热点话题在线交流。5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做客访谈,在线与网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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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条贯彻措施的背后:

关于落实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2020年3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2019年听取审议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后,立法机关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的又一有力制度保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已有两年多时间,但总的说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尚处于开局起步阶段,在法律规范、制度设计等方面还有待完善。”5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在做客正义网“2020全国两会访谈”时表示,立法机关的这一决定,是对检察公益诉讼现行法律规范的有益补充完善,为重庆市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有利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保护公共利益。

贺恒扬说道,《决定》出台后,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就迅速召开了会议,学习传达决定内容,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工作任务清单》。这个清单中,一共列出了7项25条贯彻措施。

“通过落实清单中的举措,重庆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公益保护工作,使检察公益诉讼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贺恒扬说道。

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形成“4+1+5”监督新体系

“出台《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举措。”贺恒扬介绍说。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是在全国范围内首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  

笔者注意到,《指导意见》突出了五个重点领域,在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英雄烈士权益保护“4+1”领域案件基础上,重庆市检察机关要在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等5个领域进行积极探索。而这也标志着,重庆检察机关“4+1+5”公益诉讼十大重点领域监督体系的形成。  

“五个新领域的探索,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展开的拓展,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更广大的领域落实加强对法律实施监督的要求,积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贺恒扬表示。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办案、巡查、受理举报控告、“两法衔接”等渠道,积极收集案件线索,积极在个案中探索,以案拓面,稳妥推进,在更多领域发挥公益保护作用。办理“等”外案件,应当全面、客观收集调取相关证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专业团队作用,必要时听取专家咨询委员意见。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办案,认真执行上级院审批、备案制度。  

贺恒扬告诉笔者,在公共安全、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等领域立案47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收效良好。  

而让贺恒扬印象最深的是,为维护公共安全助力打通“生命通道”,重庆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各分院、基层院积极落实,针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缺失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形立案调查,共立案14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他说。

贺恒扬:加大司法保护

守住双城经济圈生态安全“红线”

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安全是红线和底线。”贺恒扬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司法办案的“互联互通”实现生态环境的“共建共保”,为维护双城经济圈生态安全,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贡献检察力量。

在省市级协作层面,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协商会签了《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而这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不仅如此,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四川省广安、广元、南充、遂宁、资阳五市检察院建立了嘉陵江川渝段首个全流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建立了长江跨界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在院际协作层面,重庆市荣昌区、大足区、合川区、梁平区检察院已分别与临近的四川省检察机关建立了关于加强濑溪河、渠江、明月江等跨界河流生态保护的检察协作机制。”在川渝检察协作机制的大框架下,其他与四川毗邻的区县检察院也要主动加强对接,构建以长江为中心,以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支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常态化联合巡山、巡库、巡河,开展工业废物、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生活垃圾和污水等跨界污染专项治理,探索建立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等。”贺恒扬表示,以此形成共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推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  

在市内协作层面,贺恒扬告诉笔者,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已经牵头与梁平区、垫江县、长寿区检察院建立了长江支流龙溪河流域检察协作机制。重庆市嘉陵江流域的江北、沙坪坝、北碚、渝北、合川、潼南、铜梁7个区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我们坚持把保护长江母亲河、维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做实与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批捕、起诉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参与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有效推动治理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固危废处置、侵占岸线等问题。”贺恒扬说道。

扛起生态安全“上游责任”

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贺恒扬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中国之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后,做深、做实、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也就成了摆在重庆市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美丽愿景已在眼前,检察机关该如何作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机制。”在贺恒扬看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纲挈领,能够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

2018年3月,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两年来立案159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2件,法院已判决的72 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可以说,专项行动为推动长江重庆段水质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贺恒扬说道。

办案之外,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工作机制的探索:建立保护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的体制机制,制定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10条意见”,与长江上游省市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出台《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巡查活动。“我们还在合川、万州分别建立渔业、林业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加大生态修复力度。”贺恒扬表示。

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道路上,重庆市检察机关也在进行着大刀阔斧的改革:经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了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授权其管辖长江流域重庆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一项在全国有影响的标志性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贺恒扬告诉笔者。

为服务推进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在在两江地区检察院设立了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要求两江地区检察院和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高效率协作”,努力把“实验田”打造成“示范田”。

试点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建立“刑事+公益诉讼”的生态检察官办案模式,由生态检察官行使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履行生态检察职能……重庆市检察机关的这一制度探索同样获得了重庆市委的高度肯定,重庆市委司改专项小组更是明确要求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并把“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列入经验总结复制推广计划。

“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始终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放在首要位置,自觉担起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上游责任’,以有力的办案行动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贺恒扬表示。

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4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88件,占总量的74%。如今的重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美景正在焕发新的风采。(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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