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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履行检察职能 助推社会治理
作者:朱大亮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7-29 16:48:18责编:尚善

中国网7月29日讯  “执法为民,普法惠民”。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普法实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到”,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助推璧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精准普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010年,张某某公司与李某某公司合伙进行工程项目开发,其后李某某又私下与田某某进行了合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田某某担任该项目部出纳,负责保管双方公司下拨的工程款、支付建材款和工人工资等工作。2010年8月至2012年11月期间,该项目部账目上反映田某某先后向重庆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混凝土款680万元,经查实际应付混凝土款608万元,差额约72万元。2012年11月张某某公司控告田某某侵占该72万元账目差额,2013年2月原璧山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在清理行动中,发现该案久侦未结。2020年1月,检察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2020年1月17日,璧山区公安局依法撤销本案,保护了无罪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清理的一项涉民营经济“久侦不结”案件。

法治环境就是最大的营商环境。针对璧山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区人民检察院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寻衅滋事、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做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员”。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着力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出台《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办案机制》《民营企业定点联系制度》《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针对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规范。

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认真落实“三个慎重”(即慎重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审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时机)。为降低对涉案企业的影响,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一方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通过建议提请抗诉等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对民营企业申诉案件的办理,搭建调解服务平台,对不服司法部门正确处理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工作,消除不和谐因素。

细化举措,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除了及时将法治课堂送到生产第一线外,针对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中层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建章堵漏,并以检察室为载体,在璧山国家高新区和区工商联挂牌成立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开通电话、微信等服务联系方式,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开通“12309”检察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联系群众、释法说理等活动,打通检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监督,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先后走访顾地塑胶、渝进药业、红火鸟鞋业等企业,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法制预防讲座、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思广益,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改进工作,积极营造和改善区域营商法治环境,为全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严重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敲诈勒索、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10件26人。一宗宗扎实过硬的案件,一个个“硬核”举措,不仅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回应了企业诉求,也增添了市场主体对公平正义法制环境的信心,切实保障了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打好普法组合拳

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2018年3月,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通过查询网站信息发现在大众点评网、美团网等网站,存在璧山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行为,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行为。

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开展调查,发现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璧山区分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对重庆市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及网络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监督管理职责。2018年3月,因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在分别履行上述职责时有缺失,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两个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一个月后,两部门均按照检察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切实维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这是璧山区发生的一起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据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郭锟介绍,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当前,很多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还不是很熟悉。”郭锟说,唯有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全区行政机关及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才能让公众充分了解公益诉讼对守护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为此,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寻求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除了在办案中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现场送达、公开宣告”,以案释法宣讲公益诉讼外,还通过组织干警或邀请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给全区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公益诉讼案件领域、主要案件类型、典型案例以及行政机关该如何“应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问题作了全面宣讲。

在面向社会大众方面,区人民检察院不仅制作了公益诉讼专题宣传微信、在报刊上发表公益诉讼宣传稿件,还将公益诉讼纳入全区普法宣传计划,向全区每个乡村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民众知晓度与参与度。同时,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食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信息,区人民检察院以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进行重点宣传,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郭锟表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通过办理案件向相关主体进行普法教育,提升行政机关及相关民事主体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我们也将普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通过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发动群众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打好普法宣传的组合拳。”

“莎姐”普法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律师和检察院一起抓坏人吗?”“坏人被警察叔叔抓到后,就直接送到检察院了吗?”这些充满童趣的问题是2019年5月28日御湖小学的小朋友在参加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时提出来的。

开放日当天,学生们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中心、莎姐工作站,观看了《莎姐故事》宣传片等,通过零距离体验检察工作,让孩子们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像这样的普法活动只是“莎姐”助推璧山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莎姐”全称“‘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特别是批捕、起诉等职能过程中,大力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工作的平台。

据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于2017年5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重新梳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集青少年犯罪预防帮教和全民普法宣传为一体,从点到面形成了一套以“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为体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法。

为给未成年人筑牢坚固防护墙,区人民检察院还在2019年3月与8月,与区教育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分别签了《关于开展2019年璧山区“守护花季·相伴成长”防性侵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远离性侵害·迎接新学年”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活动的通知》,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对学校校园安全建设活动开展专项督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防性侵、防欺凌、防校园暴力,是“莎姐”法治宣传活动的永恒主题。”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行为特点,“莎姐”检察官采取播放视频、现场做小游戏、互动问答、充满童趣的PPT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甄别校园欺凌、性侵、校园暴力等常见的易受侵害的方式,告诉他们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寻求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且不因冲动而触犯法律,从小在他们心里撒下法治的种子。

今年疫情期间,“莎姐”检察官法治宣传的脚步依旧没有停歇,他们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录制问答式小视频,通过网络形式向中小学生开展涉疫法律知识宣传。在疫情防控后期,“莎姐”检察官还分别来到偏远的七塘小学、五龙小学等,开展“云课堂”法治教育,劝诫同学们勤洗手、少聚餐、不吃野生动物,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努力。(朱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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