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以来,通过“三项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序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过改革,完成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任务,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经区委编办同意,在区司法局加挂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统一使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称和印章,履行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对外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在基础保障上,配齐执法记录仪、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办案设备。在力量配备上,通过招录、内部人员调整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队伍。
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区司法局作为复议机构,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内部审理程序,从严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依法纠错,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2021年度,区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8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00件。(廖小兵 郭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