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成富有巴渝特色、彰显中国风范、引领国际时尚、辐射西部、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月9日,重庆市商务委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市级部门召开了《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
发布会上,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介绍,《若干政策》紧紧围绕《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举措,细化制定了23条具体政策。这23条政策具有“新、全、实、优”的特点,其中特别强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制度的激励、撬动、引导、支撑、保障作用,运用财政资金对积极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各区县、商业载体、企业等进行支持与奖励。
其中,《若干政策》23条具体政策主要涉及八个方面,提出培育试点示范区县、支持商业载体示范创建、支持新型消费项目建设等3条政策。围绕实施国际消费资源集聚,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等3条政策。围绕实施渝货精品培育壮大工程,提出支持特色品牌发展政策。四是围绕实施数字消费融合创新工程,提出支持发展电子商务政策。五是围绕实施特色服务品牌塑造工程,提出支持餐饮企业升级发展、支持文化旅游扩容提质、支持体育消费升级发展等3条政策。
按照《若干政策》相关内容,下一步,重庆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出,注重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内外贸一体推进,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各区县培育创建试点示范区县,各重点商圈、步行街、夜市街区、国际物流分拨中心、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等商业载体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对获评国际消费中心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国家级、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夜市街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激励各类消费载体提质升级,促进城市提升和更新。
《若干政策》同时提出,将瞄准全球优质商品和服务,结合实际,发挥奖励资金撬动作用,加强龙头企业、商业品牌首店和知名会展企业引进培育,积极打造全球优质市场主体集聚地、国际知名品牌优选地。
与此同时,重庆还将围绕培育“渝货精品”、发展数字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等方面,重庆将坚持项目资金引导,鼓励培育创建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推动商贸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创建一批跨境电商示范区;鼓励餐饮企业开设连锁直营门店、建设中央厨房;鼓励商贸企业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重庆还将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消费项目建设;支持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执行差异化供给价格;支持引进高层次商务文旅人才,加强技能培训,建立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机构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优惠利率,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加快内外贸流通。
此外,重庆将注重打造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相匹配的营商环境,以开放包容态度,积极推出简化证照办理、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支持开展宣传营销等政策,进一步增强重庆消费的魅力。(李柯佑、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