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各类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造,全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政策》虽不到1500字,但从6个方面推出了24条政策,条条干货,含金量高。
一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后激励
1.获批国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
分别最高给予300万元、20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进入“国家队”“省队”行列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分别最高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新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
按总投资额的10%、最高给予 300万元支持
延伸:
概念验证平台:可概括为一种设立在高等院校,多种组织、机构与高校合作运行的新组织模式,旨在帮助解决高校科研成果与可市场化成果之间的鸿沟,促使高校科研人员成功踏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步”。
中试熟化平台:可概括为创新成果向生产领域转移,促进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验证载体。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4.新创建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并开展省级以上创新能力项目建设
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首次成功创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星创天地
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1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
6.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创新主体科技研发转化后补助
7.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
按研发投入的3%以上、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8.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研发成果行业共享的创新联合体
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
9.评估为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按省级支持金额的20%、最高 10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带动企业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以上的中省驻广和市内各类研发机构、企业
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
三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后扶持
11.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
按省级支持金额的50%、最高 5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
延伸:
“小巨人”企业: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
瞪羚企业: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
12.首次创建为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2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13.首次创建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3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14.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5.鼓励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对市场化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引导激励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广安金财集团
四加大科技项目攻关和转化后资助
16.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的项目
每个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
17.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
分别最高奖励300万元、200万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18.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的专利
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获得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支持的企业
分别按国家和省级支持金额的 30%、最高50万元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企业智能化建设后支持
20.购置智能化设施设备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给予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21.投资2000万元以上建设智能化工厂、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智能化车间、投资 300 万元以上建设智能化生产线的工业企业
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
六加大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引育支持
22.我市单位新引进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
每引进一名按省级标准的50%给予配套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
23.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广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
最高给予300万元创新创业扶持启动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
24.入选“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并实施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重大科技项目
每个项目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0万元资助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市人才办
《政策》明确:
坚持强统筹、严考核、硬兑现、重实效的原则,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由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筹市本级相关专项资金激励支持创新。( 刘婧 龙俊帆 整理 张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