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来到花桥镇花营路13号,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对兰光明开办的榨油小作坊进行回访。看到兰光明已在店内墙上亮证经营,张贴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风险要点告知书,并补办了健康证,检察官们感到非常满意,并建议市场监管人员加强榨油坊日常管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区市场监管局人员送上检察建议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身体健康。”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汝红介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今年3月以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通过明查暗访,对广安城区及16个乡镇的榨油小作坊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普遍存在证照不全、未亮证经营等问题。经粗略统计,有24家榨油小作坊未按要求办理健康证(或过期后未重新办理),有18家未办理备案证,有8家未办理营业执照。
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对榨油小作坊进行检查
李汝红表示,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广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乡镇正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榨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并明确提出3点建议:对辖区榨油小作坊开展走访调查,核实其备案证、健康证等办理情况,督促其亮证经营;依法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培训,提升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从业素质。
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波介绍,该局将结合检察建议书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全区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对从业人员主体资格加强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环境卫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安排工作经费对小作坊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老百姓满意放心消费。